瀚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4 16:59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29號(瀚荃集團品牌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及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三)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112年度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報告
(五)本公司112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
(六)本公司112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七)本公司112年董事酬金報告
(八)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九)民國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未辦理情形報告
(十)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十一)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選舉第十三屆董事案(董事三名及獨立董事四名)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19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案但以一
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
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
案討論。另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受理股東常會提
案及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處所:自113年3月25日起至113年4月3日止下午
四時前,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將提案提名
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9號9樓,聯絡人:董事長室
-雷舜貽,電話:02-26201000分機11803。郵寄者以提案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及提名,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
案提名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及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毋庸再送
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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