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50後」大媽吃罰單!借用五個賬戶 巨額交易逾150億
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2024-02-21 09:00
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罰!中國廣東證監局公布 2024 年 1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是「50 後」謝某娣,借用五個證券賬戶,合計交易人民幣(下同)35.77 億元(新台幣 152.8 億元),最終被處以 40 萬元罰款。
據《券商中國》周二(20 日)報導,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表示,禁止借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主要是為防範配資、內幕交易、老鼠倉等非法證券交易行為。出借人和借用人,都要承擔相應責任。從該案來看,謝某娣主要交易集中在質押式國債回購交易,約 30.87 億元。
此外,謝某娣和賬戶持有人,有按照比例出資、分成的情況。許峰表示,該行為疑似配資,但定性需要更多證據。如果被查實,將面臨更嚴厲處罰。
廣東證監局表示,謝某娣是一名女性,195X 年 1 月生。據此推算,其年齡在 65 歲到 74 歲之間。她共借用了五個人的證券賬戶,分屬於四家證券公司,其中有兩個均為華鑫證券寧波保稅區興業大道營業部。謝某娣違規交易時間在 2019 年 10 月 16 日到 2023 年 3 月 28 日,彼時年齡至少 60 歲。
謝某娣借用的五個賬戶中,僅有「胡某琴」證券賬戶開立時間較早,為 2006 年 7 月 7 日開立於安信證券寧波車轎街證券營業部。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謝某娣借用「胡某琴」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其餘四個借用的賬戶,均是持有人開立不久,就出借給謝某娣從事證券交易。有一個甚至是前一天剛開立,第二天就出借。
行政處罰書顯示,「張某」於 2019 年 10 月 15 日在興業證券寧波分公司開立賬戶,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期間,謝某娣借用「張某」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這也是出借時間最長的帳戶。
此外,謝某娣還借用了「尤某珍」、「姚某鳴」、「趙某」三人的證券賬戶。
廣東證監局指出,謝某娣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的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行為。
廣東證監局表示,在案詢問筆錄、相關協議、涉案賬戶資金等證據,足以證明謝某娣實際控制「胡某琴」等五個涉案賬戶,且將自有資金投入涉案賬戶,相關行為構成借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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