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金監總局發布《汽車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
經濟通新聞 2024-02-20 09:32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0日北京專電》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汽車金融公司監管評級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根據《辦法》,監管評級周期為一年,評價期間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監管評級結果將從優到劣分為1-5級和S級,數值越大表明機構風險越大。未來監管評級結果將作為監管機構制定及調整監管規劃、配置監管資源、採取監管措施和行動的主要依據。同時,也將成為金融監管總局對汽車金融公司業務分類監管的審慎性依據,風險較大的汽車金融公司,將被限制開展高風險業務。
汽車金融公司監管評級結果滿分為100分,《辦法》設置了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服務能力、消費者權益保護和信息科技管理六項評級要素,各要素的分值權重分別為10%、10%、35%、20%、15%和10%。
《辦法》明確,金融監管總局各級派出機構應當根據汽車金融公司的監管評級結果,深入分析風險及其成因,制定汽車金融公司的綜合監管計劃,明確監管重點,確定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的頻率、范圍,並督促汽車金融公司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並上報整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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