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黃黎明涉受賄被雙開
經濟通新聞 2024-01-31 09:22
《經濟通通訊社31日專訊》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黎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黎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黎明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黎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據公開資料,黃黎明1966年5月出生,廣東龍川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歷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佛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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