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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工行辦出假U盾 千萬存款失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5-20 08:27


5月15日,有媒體報導了余兵在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建華支行存儲的300萬元離奇“失蹤”一事。此后幾十名工商銀行儲戶紛紛找到相關媒體,稱他們在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建南支行(以下簡稱建南支行)的存款也莫名“失蹤”,初步統計,涉及金額達數千萬元人民幣。工行河北省分行負責人稱系不法分子以高息作誘餌詐騙客戶資金。


女老闆千萬存款剩百元

5月18日上午,石家莊市民王麗(應被採訪人要求化名)和多位工商銀行儲戶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在工商銀行建南支行存款“失蹤”的經過。

拿厚厚的一沓銀行對賬單,王麗沙啞嗓音告訴記者,從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短短8個月間,她在工商銀行建南支行陸續存入了1080萬元人民幣,而在今年5月7日,她突然得知,自己的千萬存款只剩下了124元。

“那是我經商20多年的全部心血啊。”談起自己的遭遇,王麗欲哭無淚。她告訴記者,自己在石家莊經商,因業務需要,在公司附近的一家工商銀行營業網點開了戶,將自己的金融業務和存款全部交由這家營業網點辦理。

“從2014年初開始,石家莊工商銀行營業網點的一名負責人梁某就開始向我推薦,是工商銀行有一項高息攬儲業務,一年的定期存款可以拿到10%的年息。我根本沒有意向存款,但梁某不僅三番五次地勸,還給我的公司介紹客戶。”王麗,經不起梁某的軟磨硬泡,考慮到對方是工行正式員工的身份,她最終同意辦理這項業務。

據王麗回憶,第一次存款時,梁某把她帶到了建南支行,在門口和建南支行的一名員工范某進行了簡單交接。王麗在范某的指引下,辦理了定期存款業務。

所持U盾與存單上不一致

“范某讓我辦理U盾,我不辦,因為我從來不用網銀。可范某辦理U盾是為了方便匯利息。”王麗稱,在范某的全程陪同下,她辦理了U盾並設置了密碼。此后,U盾便一直在家中保管,而她也從未用過網銀。

據王麗介紹,在2014年3月份辦理第一筆100萬元的存款業務時,她曾向范某詢問,10%的利息何時能到賬。“當時范某的回復是最晚第二天就能到賬。”王麗,第二天,她確實收到了10萬元“利息”。此后的8個月裏,她分多次陸續向該銀行卡內存入了1080萬元。

據王麗提供的她和梁某的錄音顯示,當她辦理此項業務的存款達到300萬時,也曾生了擔憂,但梁某不斷用“沒事”、“辦了好幾筆”、“做這項業務不是一次兩次了”來打消王麗的疑慮。

王麗稱,今年5月7日,她從網上看到了有關存款“失蹤”的報導,隨后來到工商銀行查詢,才發現自己的千萬存款僅剩124元。

王麗告訴記者,發現存款“失蹤”后,她立刻被建南支行的員工帶到了營業部2樓的接待室,“他們行長拿出了一年前我辦理存款時的複印件,你看看上面的簽字是你的不?你再看看上面的U盾號碼,和你手中的U盾號碼一致不?”王麗,至此她才知道,自己手持的U盾的號碼與存單上的U盾號碼不一致。

“這怎麼可能呢?U盾我從銀行櫃員手中拿到后,一直都是自己保管。”王麗稱,不僅自己從來沒用過,U盾也從來沒讓其他人看過。“銀行櫃員出的單子,讓我簽字,我出於對銀行的信任就在上面簽字了,要不是他們行長上面有U盾號,我到現在都不知道U盾還有編號,更不要簽字前一一核對了。”王麗稱。

多名儲戶被要求辦U盾

和王麗的遭遇几乎一樣,從2014年3月開始,市民田某、韓某、蔣某也都是在得到年息10%的高息承諾后,才來到建南支行存款。據這些儲戶介紹,田某存款606.5萬元,韓某和蔣某分別存款100萬元。

“我當時也不要U盾。”韓某稱,發現存款“失蹤”后,他同樣被建南支行的員工告知,他手中的U盾是假的。

據一名儲戶介紹,當時她並不想辦理U盾,而且營業員稱辦理U盾需要收取費用,她提出能否免費辦理,工商銀行客戶經理帶領她來到另外一個窗口后,該窗口營業員為她免費辦理了U盾。

蔣某和韓某也向記者表示,他們從未向外人透露過相關密碼。“我的U盾從銀行拿回家后,都沒有開過封,怎麼會成了假的?”韓某稱,為他們辦理存款業務的均是建南支行客戶經理范某。

賈某是多名工商銀行存款人的“中間人”,她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由於聽信了朋友的蠱惑,她向多名親朋好友推薦了這項業務,致使多名親戚、朋友存款“失蹤”。

讓這些儲戶感到最不能理解的是,即使手中的U盾是假的,但是網銀密碼和U盾密碼他們從未告訴任何人,存款是如何轉走的呢?是不是工商銀行的網銀系統不安全呢?

■銀行回應

系不法分子

詐騙行為

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方面表示,該案件為不法分子以高息為誘餌詐騙客戶資金。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社會人員高某、孫某向客戶余某許諾給予8%的貼息,由高某陪同余某到石家莊建華支行隨機排號辦理了300萬元定期存款業務,並開通了網銀、申領了U盾。此后,這筆定期存款通過余某本人U盾轉為活期存款后分4筆被轉出,其中24萬元轉給了余某自己,54萬元分別轉給了高某、孫某。

中國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負責人趙金玉告訴記者,該行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正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依法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目前中國工商銀行總行、中國工商銀行河北省分行均已派出調查組,但涉案儲戶總數和涉及資金數目尚不清楚。案件還有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律師法

工作人員詐騙

銀行需擔責

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齊勝表示,如果這些儲戶所述無誤,工商銀行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齊勝稱,第一,儲戶在工商銀行辦理定期存款業務后,儲戶與工商銀行之間形成了一種儲蓄合同的法律關係。工商銀行作為儲戶存款的保管機構,對存款的安全有法定的監管義務。第二,根據儲戶陳述,工商銀行大堂經理或者銀行其他工作人員,指導儲戶辦理網銀,封存U盾、銀行卡等物品,甚至充當金融“掮客”。作為銀行的工作人員,他們的行為是代表銀行的職務行為。銀行工作人員可能會存在盜竊、詐騙的行為,銀行不能因為工作人員個人的行為推脫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綜合央廣新聞、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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