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配發放相關事項(補充公告-增資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8-01 15:41
壹、本公司於112年5月3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1年度盈餘中分配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新台幣30,966,30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96,6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6月27日申報生效在案。本次另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1,610,496元,換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鍊銅業 3.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4.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5.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9.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0.機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1.自行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12.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13.模具製造業 14.電纜安裝工程業 15.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16.模具批發業 17.化學原料批發業 18.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9.電子材料批發業 20.電子材料零售業 21.國際貿易業 22.一般投資業 23.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4.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25.不動產買賣業 26.不動產租賃業 27.投資顧問業 28.管理顧問業 29.其他顧問服務業 30.能源技術服務業 31.人力派遣業 3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實收股本新台幣1,032,209,910元,分為103,220,9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式: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0年12月6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05月26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股票股利新台幣30,966,300元,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096,630股,每股面額10元,按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盈餘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 1,063,176,210元,分為106,317,621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本次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此增資發行之股票,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參、(一)本公司訂定112年08月14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2年08月10日起至112年08月1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12年08月09日(星期三)17時00分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08月0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本次另分派股東紅利-現金股利計新台幣51,610,496元,換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發放金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12年09月08日。 (四)本次增資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新股權利證書預訂於112年09月08日直接劃撥至股東之證券存摺帳戶中,並於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劃撥暨上市日期,若因故而有變動,以本公司另行公告日期為準。 肆、本公司最近年度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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