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公平交易委員會附負擔不禁止本公司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7-20 19:30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2/07/2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2/2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合併案需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等主管
機關核准始能成就。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日發布新聞稿公告附負擔不禁止本公司合併亞太
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負擔主要內容:遠傳(存續公司)將:
(i) 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
(ii) 提供多元資費方案,保障用戶權益
(iii)提升服務及網路品質,投資軟硬體建設
(iv) 促進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發布之新聞稿,並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合併案已於112/01/18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
(2)本公司尚未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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