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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亞太電、台灣大漫遊爭議 NCC敲定5/14開聽證會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5-05-09 11:52


亞太電(3682-TW)透過與台灣大(3045-TW)4G網路漫遊方式,讓4G在去年底開台營運,但也因此引來其他電信業者強烈不滿,指責漫遊的合法性,NCC下周四(5/14)將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涉事業計畫書監理聽證會案」聽證會,希望釐清亞太電與鴻海(2317-TW)集團旗下國碁合併,及與台灣大戰略結盟等所引來的爭議。

NCC指出,「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涉事業計畫書監理聽證會案」因涉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事業計畫書應履行義務等議題,考量整體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與民眾權益保障及電信監理政策方針,決定與否都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影響至鉅,為便利相關利害關係人能充分表達意見及提出佐證資料,特別舉行聽證。


NCC同時公告聽證議題包括,(一)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網路(核心、接取)依現行法規,宜否禁止?另是否涉及提供未開放之C、D型MVNO服務而有違法之虞?

(二)如容許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可以不自行建置網路或不使用自行建置網路,而使用他人建置之機線設備時,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確保服務品質等要求下,須考慮何種因素或條件始得核准?

(三)承上,接取網路如非要求業者全部自建?在何種條件之下得容許租用他人之接取網路?多少比例可以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如5%、10%、20%、30%或其他數值)?其比例計算公式為何?出借人須保留多少比例或系統容量以維系統運作,俾符合其法定義務及其對用戶應負之履行責任?

NCC表示,「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不自建網路或不使用自建網路,而使用他人之接取網路涉事業計畫書監理聽證會案」重要利害關係人共有9家,包括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中華電(2412-TW)、台灣大、台灣之星、亞太電、遠傳(4904-TW)、國碁及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經營者全球一動、威邁思、威達雲端。

根據NCC的公告議題內容,亞太電與國碁先前曾使用同一套4G核心網路,及與台灣大4G漫遊的合法性,將是聽證會重點,勢必引發各電信業者的激戰,業界分析,如果NCC開放MVNO事業C型及D型業務,台灣大與亞太電4G漫遊將因此合法化。

亞太電與國碁的合併申請案遭NCC駁回,要求雙方須完成基地台的設置,且說明亞太電與台灣大之間策略結盟的合作細節,據了解,NCC的立場是國碁要先完成基本的開台建設,宣布4G開台,同時還要釐清與台灣大漫遊爭議,才有可能讓合併案過關。

眼看著原預計6月30日合併基準日逼近,但NCC的聽證會、公聽會還在陸續的舉辦中,亞太電與國碁經過董事會同意,將合併基準日延至12月31日,業界指出,合併基準日延後,代表國碁要先在6月3日前4G開台,雙方都完成先前所承諾的4G網路建設,再重新送件NCC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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