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聯: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31 14:3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第一商業銀行受託保管鎧俠株式會社投資專戶(日商鎧俠株式會社):
台灣鎧俠先進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鎧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群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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