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豐: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30 14:0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 謝永達先生
獨立董事馮竹健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