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補充說明】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5-18 19:2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伊俐
(2)董事:懷特生技新藥(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伊伶
(3)董事:懷特生技新藥(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成家
(4)董事:美吾華(股)公司
(5)董事:張金堅
(6)董事:仁裕有限公司
(7)董事:仁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曾天賜
(8)獨立董事:黃文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伊俐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777號匯京國際廣場90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美髮、護髮與肌膚清潔用品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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