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電貿: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變更股東常會召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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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天下一家共融廣場(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號一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辦理一○三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7)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方式: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一○四年
四月六日起至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
達為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
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日電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一弄四號一樓;
電話:(02)22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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