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02-14 16:41
一、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2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普通股3,225,000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發行總額新臺幣32,250,000元為上限,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802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2.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3. F401010國際貿易業 4.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5.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6.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7. 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金莊路26號11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本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6年6月17日,第23次修正於111年6月15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600,000,000元整,分為3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9,510,000元,分為80,95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本次發行新股3,22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2,250,000元,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認購價格:定價後另行公告。 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483,75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提撥10%計322,500股辦理公開承銷,其餘之75%計2,418,75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4.因應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需修正,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5.本次現金增資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八)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41,760,000元,分為84,1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畫概要:償還銀行借款。 (十)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二)專戶存儲價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決定後另行公告。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上市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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