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勝光學: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2 16:03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1/11/22
2.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50,000元,發行普通股
2,61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
11月4日證櫃審字第111001150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62,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其餘90%計2,353,000股全數
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
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
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9.29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
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
最低承銷價格之1.12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32.8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11/25~111/11/29
(2)公開申購期間:111/12/05~111/12/07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12/05~111/12/09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12/06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12/08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12/12~111/12/13
(7)增資基準日:111/12/13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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