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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保勝光學: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暫定承銷價格及相關時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1-22 17:42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5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1月4日證櫃審字第111001150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CA04010 表面製造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4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包含三位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59年6月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5月9日。 (六)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玖億元整,分為玖千萬股;實收資本額為279,640,530元整,分為27,964,053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61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共計262,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發行新股90%計2,35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1年5月9日111年股東會決議,原股東同意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推薦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認購之規定,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61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6,15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9.29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2倍為上限,故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32.80元溢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5,790,5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0,579,053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 臺灣銀行潭子分行 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政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1/11/25~111/11/29 2.公開申購期間:111/12/05~111/12/07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1/12/05~111/12/09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1/12/06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1/12/08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1/12/12~111/12/13 5.增資基準日:111/12/13 (十五)主辦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股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掛牌上櫃(股款繳納憑證於同日下櫃),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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