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本公司及子公司相關人員所涉訴訟案件一審判決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8 17:36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長等相關人員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重訴字第25號
4.事實發生日:111/10/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長等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乙案,經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
有關本公司相關人員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
無罪;其餘判決有罪部分,俟收受判決書後,另由當事人研擬後續作為。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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