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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整字第1號。
2.事實發生日:104/04/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駁回。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繼續向法院聲請重建更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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