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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富: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26 14:00


一、本公司於111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2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2,0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11年8月5日證櫃監字第1110008215號函核准在案,與桃園市政府111年8月31日府經商行字第11191003970號函核准完成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111年9月16日證櫃監字第1110010416號函核備。 三、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各種印刷電路板及電腦週邊之維修按裝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電子產品(電話器材、按鍵電話電子鐘、時鐘電子計算機)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修理買賣業務。 3.一般化學藥品、原物料之買賣業務(硫酸銅光澤劑、鹼抵蝕銅液、無水碳酸鈉、銨水、硼酸、鹽化鎳、金導電鹽等) 。 4.各種有關印刷電路板機械設備、零配件及其原物料(銅面基板、墊板等)之製造加工修理買賣業務。 5.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投標。 6.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0,000,000股,採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101號24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2年2月7日訂立,民國109年6月12日修訂。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120,000,0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計12,000,000股。 2.減資比例:20%,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減少之股本全數以現金依各股東持股比例退還之。 3.銷除股份:各股東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2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股票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10元認購之。 4.本案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有其他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及每股退還金額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480,000,000元,每股新台幣10元,計48,000,000 股。 (十)資本減少緣由:為提升公司股東權益報酬率。 (十一) 減資基準日:111年8月10日。 四、預訂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10/12。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11/10/13至111/10/21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10/16(因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至111/10/14下午4時30分,掛號郵寄以111/10/16郵戳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10/17至111/10/21止。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1/10/21。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日):111/10/24。 (7)、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交割之標的。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11年10月25日。 五、減資換發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填妥(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章,俟新股上櫃日(111年10月24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上櫃日(111年10月24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集保股票交付清單或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填妥(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保劃撥費用。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432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6)、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六、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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