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融: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現金股利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甲種特別股股息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19 15:42
一、本公司111年5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7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62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111年06月2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1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649,649,11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64,964,9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06月27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玆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各種汽車與相關產品之銷售業務。 二、一般進出口貿易及百貨銷售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三、接受國內外廠商委託代理與前述各項業務有關之投標、報價及銷售業務。 四、提供經銷商有關之管理、技術及諮詢服務。 五、應收帳款之收買(外匯業務除外)。 六、各種生產機器設備、裝潢材料、營造及建築用機器設備、農工礦業用機器設備以及其他各種機器設備,機器零組件及器具,工具、模具,各種電工設備器材(含發電機、電動機、電力變壓器、輸配電器材等),各種電子產品及設備(含通信電子設備器材),國際及國內衛星通訊設備,事務機器,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電腦軟體,輸送設備,冷藏及冷凍櫃,環保機器設備,烹飪器材,播音室設備器材,攝影設備器材,立體音響設備器材,視聽設備器材,繪圖創作用機器設備,電器產品,及家具之租賃、再租賃及轉租賃業務。 七、各種陸上交通運輸工具之租賃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八、JE01010租賃業 九、JZ99050仲介服務業 十、IZ11010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業 十一、I201010徵信服務業 十二、I103010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十三、IZ08010信用卡代辦業 十四、F214020機車零售業 十五、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十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十七、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十八、F2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十九、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二十、HZ0201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二十一、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二十二、HZ02040辦理金融機構債權管理服務業務。 二十三、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號15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含獨立董事4人),任期三年。 (五)公司章程訂定及修訂日期:本公司章程於民國79年03月30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111年06月21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75億元,分為7.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數482,146,537股,分為普通股382,146,537股、特別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4,821,465,370元。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0元(扣除除權(每股1.7元股票股利)/除息(每股5.5元現金股利)後)。發行條件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0,000股由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4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壹仟股以82.96232977股認購。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科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64,964,91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按配股除權基準日普通股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配發約17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科拼湊成整股,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若有剩餘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971,114,480元,分為普通股497,111,448股、特別股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資本,償還借款及強化財務結構。 (十)股務機構: 本公司股務科 (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敦化分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公司 (十四)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間:111/08/16~111/08/22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1/08/23~111/08/25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有關單位外,另放置於本公司以供查閱。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放。 (十七)盈餘轉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預定為111年09月15日。 三、甲種特別股股息新台幣200,000,000元與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101,805,95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5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息與現金股利預計於111年8月16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四、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8月1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股利除權(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1年7月28日起至111年8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1年7月27日下午五時前親自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科【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7樓,電話:(02)2515-6421】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認股及配股(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科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相關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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