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1)本公司國內第1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111年度第2季已完成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為56,043股。(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無簽證機構。(4)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電話:02-2563-5711。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