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將: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9 19:43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昭樺/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以無損本公司之利益
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李昭樺/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兔將視覺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路52號東方科技園3號樓10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視覺技術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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