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股東會決議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7 14:1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 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梁次震(董事兼總經理)
‧黃健堂(董事兼執行副總)
‧楊俊烈(董事兼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
‧梁次震:
鼎天國際(股)公司 董事/廣達代表人
‧黃健堂: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達研(上海)光電 董事長/QHH代表人
‧楊俊烈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鼎天國際(股)公司 董事/廣達代表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健堂(法人代表 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健堂:
達研(上海)光電 法人代表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松江加工出口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儲存設備、電子零組件及電池之製造、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兼任公司皆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且為轉投資公司之法人代表,
本公司皆具有實質控制權,故影響不大。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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