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31 15:5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明安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呂英誠
獨立董事:魏嘉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
相同或類似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
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因其財務,業務之運作完全獨立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