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鋼鐵:代子公司東鋼風力發電(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3 17:15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母公司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部分建物之屋頂。
2.事實發生日:111/5/23~111/5/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42,817.85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以「併聯日當時公告之躉購費率*每月發電度數*20%」
計收月租金(不含營業稅)。
(3)租金總金額:新台幣3,462,720元(依111年1月經濟部公告之躉購費率估算)。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租賃相對人: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集團營運整體考量,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前次移轉所有 :無。
(3)前次移轉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租賃期間: 自太陽光電系統獲得台電公司併聯日
(以台電公司通知函文所載併聯日期為準)起算20年。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租賃雙方之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建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與週邊設施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5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5月2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租賃契約於111年5月27日經母公司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
及董事會通過後始得辦理公證及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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