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勝: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發行價格、存儲及代收價款銀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7 15:4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1/05/06
2.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04/29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03/18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發行股數:1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2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得認購171.34890495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1,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
股份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貸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5/30
17.最後過戶日:111/05/25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26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30
20.股款繳納期間:111/06/03~111/07/04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5/17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長安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111年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0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代
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
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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