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2 16: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10,000仟股以內,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決定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
本次發行股數之10%,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拚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
或拚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籌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
發行價格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內容、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
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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