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4 17:2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高雄市大寮區潮寮北段849地號
建物:高雄市大寮區華中南路2巷57號
2.事實發生日:111/5/4~111/5/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
土地:8,111.15平方公尺,折合2,453.62坪
建物:2,564.8平方公尺,折合775.9坪
2.單價:
土地:3萬/坪
建物:1萬/坪
3.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8,136.7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明利佳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林進能董事長,同時擔任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林昌享董事、林所董事及高清松董事,同時擔任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考量該標的物之位置、面積及已有現成廠房,考量成本與時效性評估,符合公司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間相互之關係:無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3.前次移轉日期
95年5月8日
4.前次移轉金額:土地計新台幣59,608,44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簽訂後進行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報告書及鄰近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全權執行後續簽約及過戶等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評估價值為土地及建物分別為73,608,600元及28,910,352元,總價102,518,95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蘇彩茸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3)台內估字第00018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因應公司營運需要,中長期業務發展所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表示異議之董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5月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5月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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