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4 18:2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自強四路九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報告。
(3).私募增資案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証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提案及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股東提案限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含標點符號),
及未於受理期間內寄送達受理處所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上述相關提案及提名文件請以書面親送或郵寄至本公司(桃園市中壢區
中壢工業區自強四路九號),受理提案期間為
111年4月18日至111年4月27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止(以寄送達為準)。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
(三)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會前30日分別寄發各股東,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
股東以公告方式為之,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 (02)3393-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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