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1 17:49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國軍英雄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總經理報告110年度營業概況。
2.審計委員會報告110年度決算審查經過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
4.本公司永續發展具體推動計畫報告案。
5.本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6.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報告案。
7.簽證會計師調整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2.本公司盈餘暨員工酬勞轉增資案。
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
4.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修正案。
5.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提案之受理期間、方式及處所如下:
i.受理期間:111年4月1日至111年4月13日下午五點止。
ii.受理方式:親洽、郵寄或電子方式(stock@esunfhc.com)。
iii.受理處所: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管理處行政管理部(股務)
(地址: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15號1樓)。
(2)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111年06月17日09時00分
(3)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
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
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
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
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1年05月18日起,
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1/06/14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
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
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
並於111年5月18日起(當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起始日)至111年6月14日
(股東會前三日)下午四時前,親送或以掛號函件寄達
本公司綜合管理處行政管理部(股務)(地址:臺北市民生東三段115號1樓)
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
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
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
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
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
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
規定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
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託之通知;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
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者:
(i)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
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1年06月22日09時00分於
國軍英雄館(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
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ii)如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尚未進行臨時動議時,
視為本次股東常會全部議案已完成,將不再續行集會。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4)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1年5月18日至
111年6月1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
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5)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
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
股份者,應併計入同一關係人範圍。(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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