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宏: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日期及事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26 18:2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1/26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05/26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0號5樓
(台灣金融研訓院南部服務中心501教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
(2) 一一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 一一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一一0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5) 一一0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6) 一一0年度大陸投資概況。
(7) 本公司第三次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執行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一一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一一0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票最後買進日為111年3月23日,最後過戶日為111年3月27日,
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請提前於111年3月25日營業日
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11年3月27日
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及受理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
(A)提案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B)提名資格: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本次股東常會擬董事應選名額7名
(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獨立董事人選不符合法定資格者,
不列入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正本文件包含: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等資料、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四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
(C)111年3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8日17時止
【現場親送及郵寄者以送達者為限;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
(D)受理提案及提名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35號11樓6及7室。
收件單位:本公司財會處。
(3)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4月26日至
111年5月23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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