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劃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14 16:0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14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00379044號函辦理。
(2)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對其子公司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超限問題。
6.因應措施:已於110/11/11華冠通訊董事會提出改善計畫,於110年Q4處分鶯歌廠增加
淨值,餘額已無超限,改善進度執行已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改善計畫將提報董事會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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