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光通: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暨其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10 14:36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10
2.公司名稱:品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間接持股58.90%之子公司品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新台幣5佰萬元,
核有未經董事會決議及貸與金額超限之缺失,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金管證審字第1090344612號函指示限期改善。截至本日止,該次資金貸與已補提報董
事會通過及於董事會報告持續追蹤,惟貸與金額超限之缺失尚無法完成改善。
本公司於 109年12月陳報金管會,並獲金管會金管證審第1090379406號函同意改善期
限展延至110年12月31日。 本公司復於 110年12月再次陳報金管會,並獲金管會金管
證審第1100378526號函同意改善期限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後續除持續提報董事會及追蹤進度外,並於公告每季末月份之資金貸與他人相
關資訊後並代該子公司公告前述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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