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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台韓專利審查合作寫新頁!電子交換文件明年起上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2 14:19


MoneyDJ新聞 2015-12-22 13:29:2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優先權證明檔案為跨國申請專利的重要檔案,繼日本後,台灣與韓國於今(2015)年6月15日已就臺、韓間專利優先權證明檔案電子交換(Priority Document Exchange,簡稱PDX)簽署合作瞭解備忘錄,透過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韓國智慧財產局間相互合作,以電子方式交換優先權檔案。經濟部智慧局表示,此項合作,預計將於明(2016)年1月1日正式啟動,象徵台灣專利審查程式國際化,又邁開一大步。


智慧局統計,韓國向我國申請專利之件數位居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專利第3名,去(2014)年達2,127件,LG化學、三星顯示器及三星電子公司,為外國人來臺申請案件的前20名;台灣方面,2013年在韓國提出768件,於2014年成長到955件,台積電、華邦電、聯發科、慧榮科技等是申請的主要公司。未來各種產業包括化工、電子及半導體等申請專利都能因此合作而受惠。

智慧局指出,發明或新型專利案之申請人在我國第一次申請專利,其後向韓國申請專利並主張台灣申請案優先權時,僅需向韓國「聲明」採取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檔案後,即可以該「聲明」取代紙本證明檔案;申請人第一次在韓國申請專利並主張韓國優先權,也僅需向台灣「聲明」採取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檔案後,可視為已提出優先權證明檔案。另於明年1月1日實施前16個月內申請並主張優先權之案件亦適用。

此外,智慧局表示,經申請人聲明電子交換之案件,臺、韓兩局即可直接透過電子方式交換檔案,免除重複製作紙本之時間與成本,跨國申請程式大幅簡化,此外,專利審查人員透過線上快速取得檔案電子檔,有助於加速審查作業,提升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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