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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10/15
2.公司名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原物料價格及工資持續上漲,致建築成本增加,經110年10月15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再次增加本公司參與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764及764-1地號等2筆土地
都市更新案營建工程預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營建工程實際金額及承造商將俟決標後,再依規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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