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菱:本公司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10年7月22日起恢復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1 20:01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10/07/21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0/07/21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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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1 20:01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10/07/21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櫃買中心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0/07/21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
之必要,經櫃買中心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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