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祥:鉅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110年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0年7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221,961,958元發放現金紅利,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現金股利訂於110年9月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費由股東支付。 二、經本公司110年7月19日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如下: (一)茲訂於110年8月4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依法自110年8月5日至8月9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日,110年8月9日為除息基準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110年8月4日16時30分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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