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達科: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09 18: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東義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網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數為31,878,569股,出席率為51.28%,限制表決權數
為47,469權,有效表決權數為31,831,100權。本案表決結果,
贊成31,755,982權,反對57,923權,未投票17,195權。贊成權數佔出席
股東表決權總數百分之99.76。贊成本案之股東表決權數超過出席股東總
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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