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代子公司旭達投資(股)公司及晨星國際科技(股)公司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28 18:40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4/28
2.公司名稱:旭達投資(股)公司及晨星國際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一、旭達投資(股)公司及晨星國際(股)公司於民國110年4月28日兩公司召開
董事會決議合併,合併後以旭達投資(股)公司為存續公司,晨星國際科技(股)公司為
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為「旭達投資(股)公司」。
自合併基準日(預定為民國110年6月1日)起,消滅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
由旭達投資(股)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
旭達投資(股)公司及晨星國際科技(股)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
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
(以郵戳日為憑)向旭達投資(股)公司及晨星國際科技(股)公司提出,
逾期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各債權人發函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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