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限升溫1.5度 恐淪象徵口號 《巴黎協定》存大漏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4 10:45
法國外長法比尤斯敲下綠葉小槌,宣佈《巴黎協定》通過。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經過半個月談判及加時1天後,接近200個國家的代表12日晚終於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歷史性通過最新一份全球氣候協議,包括把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革命前的攝氏2度內,並盡量爭取限制在1.5度內,今後定期檢討及更新各國減排目標。各界對協議反應普遍正面,但有人質疑協議沒列明目標或減排措施,對各國約束力亦不足;科學界亦擔心1.5度目標徒具野心,恐淪為象徵式口號。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12日晚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方一致同意通過的《巴黎協定》共有29條條文,各方將以「自主貢獻」形式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由發達國家帶頭減排及支援發展中國家;2023年起,每5年公開交代各國減排成效;2020年起,每5年檢討及更新減排計劃。為了盡量顧及各國利益,《巴黎協定》故意留下彈性,旨在鼓勵而非強制各國減排。
科學家對《巴黎協定》表示審慎樂觀,雖未至於一舉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但起碼政治上踏出重要一步。美國著名氣候專家菲爾德形容:「我們沒解決問題,但奠定了基礎。」《紐約時報》則形容協定「若不是解藥,起碼是治療的一步」,最大意義是迫使各國承認此前在應對氣候變化上做得不夠。
然而,單是通過《巴黎協定》並不足以對抗氣候變化,還須各國兌現承諾,身體力行減排,但協議並沒列明減排目標或具體措施,亦沒強制約束各國兌現承諾,是一眾科學家不敢喝采的原因。科學家亦批評協定實質要到2020年才開始「生效」,但應對氣候變化是迫在眉睫,必須立即行動,「地球無法等到2020年」。
科學家對1.5度的限制升溫目標同樣有保留。按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推算,若要有2/3機會達成限制在2度內的目標,全球排放到本世紀中期需大減40%至70%,若是1.5度更要減排70%至95%。考慮到當前技術,以及部分發展中國家仍依賴煤礦提供便宜電力,要達成1.5度目標幾乎是天方夜譚。
《巴黎協定》另一被詬病之處,在於把發達國家答應在2020年前,每年向窮國提供至少1000億美元、協助後者應對氣候變化影響的條文,從正文改為放入附錄,使條文失去法律效力。澳洲樂施會主席索克批評,協定對全球最貧窮及最脆弱的人口「只是一條破爛的救生索」。
《紐時》則分析,協議不列明目標是顧及各國政治現實,尤其是掌控美國國會的共和黨一向不認為氣候變化問題具迫切性,擔心若條文太進取會在國會觸礁。《紐時》同時認為協定雖未能強制各國履行承諾,但由於各國需公開減排成效,相信可施壓各國確切落實減排措施。
多名氣候學家警告,協議欠缺一個減排溫室氣體的詳盡路線圖,乃一大漏洞。專家也表示,要把升溫限制於攝氏1.5度,難以達到。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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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導,國際氣候暨能源政策中心主任卡爾貝肯說:「這是一項歷史性協定,但欠缺對等的溫室氣體具體減排目標。且氣候協定「就未能清楚傳遞減碳的幅度和時間表」。
法國頂尖氣候學家、IPCC前副主席茹澤爾認為,減碳排放的時機十分重要。他說:「重點是,我們無法等到2020年。在2020年之前即採取行動是最重要的,我們必須主動出擊。」
德國波茨坦氣候影響研究所負責人舍胡貝爾則表示,《巴黎協定》訂立的控制目標難以達到。以較易達致的2度為例,全球需要在2070年前令溫室氣體的凈排放接近零,假如要做到較難達成的1.5度,全球要在2050年前令溫室氣體的淨排放接近零。
剛從巴黎返回台灣的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氣候協定指出要在21世紀末限制升溫2度是「很難達成的任務」。他解釋,若要在未來85年內把氣溫升幅控制在1.5度,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不可超過350ppm,但目前早已超過400ppm。他表示相對於20世紀,21世紀至今已升溫0.8度,因此21世紀末前限溫上升2度的協定,他認為已經夠積極。
奧地利應用系統分析國際學院發言人羅傑爾更明言,限制升溫1.5度或已不可能達到。
香港《明報》綜合報導,歐巴馬上周六(12日)讚揚巴黎峰會通過新氣候協議是「世界所需要的強大協議」,「我們適逢其時,這項協議代表拯救我們星球的最佳機會」。他承認協議並不完美,但與將近200國家談判「永遠具挑戰性」,強調即使全部落實巴黎協議的目標,也只是減排路的一部分。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則形容協定「公平合理、全面平衡、富有雄心、持久有效、具有法律約束力」,儘管不十分完美,但中方對此「完全支持」。他又指協定體現發達國與發展中國家區分的做法,符合中方原則。
會議原定12日閉幕,但為達成最終協議延期一日,各國代表12日晚間徹夜談判,在爭議問題取得共識。這次會議亦為持續4年的氣候談判畫上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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