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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成洗錢受害者?央行澄清:平台非適合洗錢的管道

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20-11-1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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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認為外送平台並非偽鈔集團合適的洗錢管道。(鉅亨網資料照)

對於近日有媒體報導「趕時間沒空確認,外送員成偽鈔集團洗錢受害者」情事,台灣央行今 (17) 日澄清,經查此內容與事實有出入,央行強調,目前警政單位查獲的偽鈔仿真度不高,且網路外送平台訂單採現金支付並不多,研判應不是偽鈔集團合適的洗錢管道;而為防範未然,央行已與國內主要外送平台業者聯繫。

媒體指出,近期不少外送員收到偽鈔,年關將近,市場攤販、小吃店人人自危,央行說明,該報導內容與事實有出入,為避免誤導民眾,影響新台幣幣信,特予澄清,


央行說明,新台幣防偽功能良好,截至目前為止,警政單位查獲的偽鈔,經鑑定皆屬印製粗糙、品質低劣,缺乏防偽特徵,鈔券號碼經常重覆,仿真度不高,無法通過市面點驗鈔機,報導指「與真鈔相似度達 99%」純屬謠言。

另一方面,網路外送平台訂單採現金支付的並不多,且需留下連絡電話和外送地址,易於追查,因此,研判應非偽鈔集團合適的洗錢管道,且警局也表示近期並未接獲這類報案。

為防範未然,央行指出,已與國內主要外送平台業者聯繫,請其提醒外送員收現時多加留意,以避免遭受損失,並加強員工辨識鈔券真偽的能力,若有需要,央行可提供教育訓練方面協助。

對於不法分子在臉書或其他社群媒體上販售偽鈔,央行則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著手偵辦。

央行再次提醒,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 3 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196 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內法律對偽造新台幣犯罪行為處以重罰,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央行再次重申,將持續積極配合檢警調機關,打擊非法偽造貨幣行為,以維護國家幣信與民眾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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