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科: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09 11:00
一、本公司於109年5月28日業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銷除普通股20,213,9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2,139,2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880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109年8月10日經授中字第109334469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8月13日證櫃監字第1090009347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9年9月14日上櫃買賣,舊股票依規定於109年9月3日至109年9月11日停止在市場買賣 ,茲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計67,379,735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673,797,350元整。 (二)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普通股總股數47,165,81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471,658,150元整。 (三)換發比率: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1,000股換發700股 (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比率為30%)。 (四)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退還新臺幣3元。 (五)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9年9月11日,並自109年9月14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二)減資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自民國109年9月3日起至民國109年9月11日止。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9年9月7日起至民國109年9月11日止。 (四)普通股新股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9年9月14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舊股票、換發股票申請書、股東原留印鑑章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俟新股換發日(109年9月14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之股東,須俟新股換發日(109年9月14日)後,應備妥舊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換發股票申請書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 五、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9年9月1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電話:(02)2541-9977)領取。 六、凡以郵寄方式辦理減資股票換發新股者,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掛失手續。 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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