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郵輪跳島】不便險賠不賠?關鍵在這
現代保險雜誌 2020-08-11 10:54
文●楊佳真
若說觀光業是疫情下首當其衝的產業,迎來最大黑暗期的郵輪業,應該稱得上最大受災戶了。
華航不會因為復航墜機而業績下滑,圓山飯店不會因為晶華酒店失火拉低住房率,但是郵輪不一樣,但凡有一次大型意外,遺世獨立的海上皇宮,瞬間變成孤立無援的海上煉獄,整個產業都深受其害。
台灣去(二○一九)年郵輪旅客逼近九十五萬人,今年二月,豪華遊輪「鑽石公主號」破百人感染武漢肺炎,停泊基隆港的「寶瓶星號」也鬧得人心惶惶,所幸最後無人染疫,安全下庄,但全球郵輪業全面熄火,取消暑假旺季的所有航次,作為郵輪母港的基隆港,也損失超過二十億元。
郵輪兼具運輸與娛樂功能,旅客或許可以不搭郵輪,但是不論回國避疫或出國洽商,都沒辦法不搭飛機,這也是郵輪在這波疫情中,受災最慘重的原因之一。
跳島行程秒殺
郵輪市場露曙光
幸虧台灣抗疫有成,國內旅遊逐步解封,旅行社也看準商機,火速推出「郵輪跳島」新玩法搶客,一開賣就創下四十八小時完售的驚人紀錄,讓郵輪復甦露出一線曙光。
有了前車之鑑,民眾對於郵輪的防疫設備非常關注,郵輪業者也記取教訓,在客房和公共空間配置新的進氣系統,並在船上醫療中心設置負壓隔離室,甚至部分客房也能作為隔離空間使用。即便如此,郵輪仍是密閉空間,接觸風險不應忽視。
值得一提的是,「寶瓶星號」曾滯留外海,回港後又因檢疫延誤多時,除了投保「郵輪綜合險」外,多數旅遊不便險恐怕都無法獲賠,民眾這才意識到,只保一般的旅遊險還是不夠!
由於多數旅遊不便險條款規定,必須搭乘「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而「郵輪」大多不符合這項定義,因此,搭乘郵輪產生的行程延誤或取消的費用,就無法獲得補償。
除了旅客自行購買的旅遊險之外,搭乘郵輪還有哪些保障呢?
郵輪乘客享有傷害險
至少二五○萬死亡保額
一架飛機或一艘郵輪載客量,少則百人、多則上千人,萬一出事,賠償金額只能用天價來形容,因此政府都會強制要求業者投保責任險。
搭飛機時,每位旅客享有至少死亡三百萬元、重傷一百五十萬元的責任險保障,而郵輪沉船風險不亞於墜機事故,按規定,業者除了須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保障對船員及第三人的傷亡責任外,還須投保旅客傷害保險,失能或死亡保額至少二五○萬元、傷害醫療每人至少三十萬元。
此外,旅行業也須按規定投保責任險,民眾若是向旅行社購買套裝行程,每人都可享有意外身故兩百萬元、體傷十萬元、家屬善後費用(國內五萬元、國外十萬元),及證件重置兩千元等保障,比如國內規模較大的東南旅行社,就投保了總金額五億元的旅責險。
買對意外險
保額放大四倍
除了郵輪公司提供的基本保障外,旅客通常也會有個人意外險和旅平險,不論搭乘何種交通工具,都可以保障醫療、失能及死亡事故,雖然並未排除郵輪事故,但若「買對保單」更有機會獲賠四倍保險金!
部分意外險和旅平險保單,針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發生的意外,提供保額二~四倍加乘給付,不過,每張保單對大眾運輸工具的定義略有不同,通常是指捷運、公車、火車等有固定班次往返的交通工具,至於結合運輸和娛樂兩種功能的「郵輪」往往介於大眾運輸工具的灰色地帶。
因此,民眾在選擇意外險和旅平險時,可留意保單中的「大眾運輸工具」是否包括郵輪,萬一不幸身故,家屬最高可獲得保額四倍的保險金。
來源:《現代保險雜誌》 38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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