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2 18:0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明澤
董事:李瑞璧
獨立董事:郭建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贊成132371276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陳明澤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昶和纖維(紹興)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工業園區緯五東路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各種纖維、極細與超極細纖維絲及染整布之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子公司,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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