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5-27 15:44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王朝琴 獨立董事
(2)蘇二郎 獨立董事
(3)張博仁 獨立董事
(4)林志隆 董事
(5)王玉杯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60,714,060權(含電子投票56,876,638權)
反對權數36,070權(含電子投票36,07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9,142權(含電子投票19,142權)
無效權數0權(含電子投票0權)
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投票權數)60,769,272權
贊成權數占總出席表決權數99.90%,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議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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