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7 14:32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林口區下福村20鄰下福2號旁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林口電廠施工所)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三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
(二)承認事項:
(1).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全面改選董事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
受理期間:一○四年四月十七日至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止
受理處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2號8樓(本公司行政部)
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本公司一○三年度盈餘分派案將於股東常會40日前,再另行召開董事
會討論並公告之。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