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盛: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3-20 18:03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47,464,905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3~109/05/2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41~10.05,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庫藏股買回本公司股份。
說 明:一、因股價異常波動,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辦理
註銷股份之用途。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規定,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
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三、提請同意本次買回庫藏股之相關事項如下:
(一) 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 買回股份種類、買回數量:普通股,60,000,000 股。
(三) 法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747,464仟元。
(四) 預定買回期間:109年3月23日至5月22日止(42個營業日)。
(五) 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 3.41元至10.05元,
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
(六) 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七) 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無。
(八) 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九)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十) 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附件如下。
四、本次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例約 9.81%,且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約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 17.5%,並不影響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公司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為目的
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提請同意
出具「董事會聲明書」(詳附件如下)。
六、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請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
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股買回等事宜。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第十八屆第五次董事會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
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7.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10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葉守焞
中華民國 一○九 年 三 月 二十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下限計算,
對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每股單價在3.41元至10.05元之間,本會計師認為尚屬合理。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蕭英嘉 民國109年3月20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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