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機:本公司對孫公司利機貿易(蘇州)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11 18:0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利機貿易(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80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8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8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利機貿易(蘇州)有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該公司無廠房、機器等資產可供設定擔保,且為100%持股
之公司,風險轉嫁效益不大,不取具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4,49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192
5.計息方式:
依據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資金貸與他人所收之利率,
如遇特殊情形,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需要予以調整。
11/11董事會通過持股100%之母子公司間資金貸與不計息,以利資金統籌調度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8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5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係通過109年度對利機貿易(蘇州)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額度美金100萬*30.8=NTD30,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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