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建:公告本公司簽訂新北市三重區仁信段土地合建分屋及買賣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30 18:0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合建土地:新北市三重區仁信段。
2.買賣土地:新北市三重區仁信段。
2.事實發生日:108/9/27~108/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合建土地面積約676.2402坪,預計合建分配比例:地主46.34%、公司(建方)53.66%,
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8.04億元。
1,090,49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土地買賣契約:
1. 0.92億:第一期40%、第二期40%、尾款20%。
2. 1.57億:第一期30%、第二期40%、尾款30%。
3. 0.56億:第一期30%、第二期50%、尾款20%。
無其他限制及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經內部評估提請董事長核定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尚上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47.7%、建方52.3%;土地每坪單價108.7萬。
2.陳銘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47.8%、建方52.2%;土地每坪單價108.6萬。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黃健豪。
2.陳銘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九十一)台內估字第○○○○八八號。
2.(九十一)北市估字第○○○○○九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合作開發興建住宅大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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