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美:本公司嚴正澄清監察人典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議事手冊及相關資料發表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9-23 19:0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9/23
2.公司名稱:雙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監察人典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典華)自行召集雙美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開會通知、各議案參考資料、議事手冊等文
件。然而,其中監察人典華於資料專案報告中,夾雜諸多自行揣測、不實指控與影
射等情形,為利投資人區別,特予澄清如下:
一、「僅聽聞新任之李宣進總經理(其專業背景或經驗與本公司核心業務,恐有相
當落差!?......)」
李總經理在接任本公司總經理之前乃擔任本公司之董事,熟悉本公司之營運與操
作,對於典華僅以聽聞之語,即武斷結論,不僅對個人與公司聲譽已有損害,予
以嚴厲斥責聲明,並希望對其輕蔑言語,能正式致歉,以免自誤。
二、「就前關係人交易之適法性,因有諸多股東質疑,恐涉違法侵害公司及股東權
益之情事!?至前三年度之董事會造具表冊……以查核雙美公司105年度至107年
度董事會造具支表冊、監察人之報告」之等語。
本公司之相關交易與財報均業經會計師查核、董事會與股東會審核通過,並無不
法之情事,針對典華不實指控與影射,特予澄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三、對於典華所提「南科建廠案」之妥適性疑慮,與「連任董事團隊操控下之董事
會、經理部門運作現況、蔑視公司治理,甚至違法妨礙監察人職權」等。
其南科擴廠業經公司前任全體董監詳細評估、董事會決議、主管機關同意辦理增
資設廠,與完成增資募集等程序,且之前董監成員不乏有典華推派之新任董監參
與,共同合議通過,目前公司亦依循程序進行後續設廠流程,相關進行程序並無
不法,新任董事如有疑慮,亦應按公司程序提請異議,而非透過全面改選以為杯
葛。另監察人典華於本公司民國108年8月7日董事會要求提供南科建廠案之相關
資料,本公司亦依法配合監察人至公司行使監察權,惟迄今遲未見監察人典華至
本公司要求查閱,而於文中反口指稱本公司蔑視公司治理與妨礙監察人職權,監
察人典華未經查證惡意影射、扭曲事實等行為,已嚴重損及本公司及董事會成員
名譽,更將有嚴重誤導投資大眾之情,特予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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