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宣德: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26 19:0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蔡鎮隆董事


(二)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怡伶董事

(三)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昭仁董事

(四) 范國基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一)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蔡鎮隆董事

(二)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怡伶董事

(三) 香港商聯滔電子有限公司代表人黃昭仁董事

(四) 范國基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 蔡鎮隆董事/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行銷業務副總

(二) 葉怡伶董事/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

(三) 黃昭仁董事/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總監

(四) 范國基董事/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總監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立訊精密工業(股)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蠔一西

部三洋新工業區廠房A棟2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立訊精密工業(股)公司營業項目:主要為生產及銷售高

速連接頭及電纜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mpty